警惕假金项链冒充千足金项链典当

作者:ddxh 来源: 时间:2012年07月09日 阅读: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被告人刘某连续多次拿镀金项链冒充金项链进行典当,诈骗六万九千余元。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当庭对此案做出了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1年3月24日,被告人刘某伙同何某在北京和信典当有限公司内,以假金项链冒充千足金项链进行典当的形式,轮流骗取北京和信典当有限公司人民币13412元和11496元。2011年3月24日,被告人刘某伙同何某在北京通德典当有限公司内,以假金项链冒充24K黄金项链进行典当的形式,骗取北京通德典当有限公司人民币11748元。2011年11月14日,被告人刘某在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宝瑞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大街分公司内,以假金项链冒充24K黄金项链进行典当的形式,骗取北京宝瑞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大街分公司人民币15552元。2011年11月22日,被告人刘某在北京市银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分公司内,以假金项链冒充千足金项链进行典当的形式,企图骗取北京市银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分公司人民币17514元,后被当场抓获。

刘某,24岁,辽宁人,16岁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二千元。20岁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劳动教养二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法庭上,身材矮小的刘某看上去很清秀,很难让人想象年仅24岁的他因为多次犯罪被刑事处罚过。

“第一起是何让我去的,我不知道项链是假的”庭审中被告人为自己辩解着,但是面对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证据,被告人最后还是低下了头,表示认罪,希望宽大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第四起诈骗事实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通州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